环境保护仪器仪表新规正式施行
2011年6月1日起实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新标准如下: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597―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总汞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汞的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汞的测定。若有机物含量较高,本标准规定的消解试剂最大用量不足以氧化样品中有机物时,则本标准不适用。
本标准是对《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的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废止。
水质梯恩梯的测定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HJ598-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梯恩梯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梯恩梯的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使用粉状铵梯炸药过程中排放的工业废水中梯恩梯的测定。
本标准是对《水质梯恩梯的测定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GB/T13905-92)的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年12月2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梯恩梯的测定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GB/T13905-92)废止。
水质梯恩梯的测定N-氯代十六烷基吡啶―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HJ599-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梯恩梯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梯恩梯的N-氯代十六烷基吡啶―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弹药装药工业废水中梯恩梯的测定。
本标准是对《水质梯恩梯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13903-92)的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年12月2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梯恩梯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13903-92)废止。
水质梯恩梯、黑索今、地恩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600-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梯恩梯、黑索今和地恩梯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梯恩梯、黑索今和地恩梯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梯恩梯、黑索今、地恩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3904-92)的修订。
本标准适用于弹药装药工业废水中梯恩梯、黑索今和地恩梯的测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年12月2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梯恩梯、黑索今、地恩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3904-92)废止。
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601-2011)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规范水中甲醛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中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甲醛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甲醛的测定,本标准不适用于印染废水。
本标准是对《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13197-91)的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年8月31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13197-91)废止。
水质钡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602-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钡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钡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可溶性钡和总钡的测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钡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603-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钡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钡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高浓度废水中可溶性钡和总钡的测定。
本标准是对《水质钡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5506-1995)的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5年3月15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钡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5506-1995)废止。
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604-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总烃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烃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总烃的测定。
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5263-94)的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4年10月26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5263-94)废止。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05-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活动,